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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談原居民丁權

  • Writer: landvoice
    landvoice
  • Sep 5, 2018
  • 2 min read

李心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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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上圖片

筆者上星期撰文討論丁權問題,惹來不少好友的迴響,笑説筆者豹子膽,敢觸碰這多年來的禁忌,促請現屆政府處理這盪手山芋。


上回筆者只是闡述丁權的歷史,以及當中存在缺陷,全屬客觀事實,希望拋磚引玉,引發更廣泛討論。


筆者認為丁權極度複雜,立場是「要不取締丁權,要不興建丁廈」,今回補充更多資料再作解釋。


鄉議局曾經在○○年推算,擁有丁權人士約廿四萬人;但這數字十多年來一直沒有更新,據知情人士估計,現在擁丁權數字只會有增無減。而在過去四十年批出的丁屋不到四萬間,換言之很多原居民根本有權未用,亦可以演繹為不可能滿足所有新界男丁的建屋需要。


香港家庭住戶現時的人均居住面積大約一百六十呎,而男性原居民則自動擁有申請興建二千一百呎丁屋的權利,難免被很多城市人看不過眼,紛紛要求取消這特權。根據某政黨早前的調查顯示,逾七成受訪者贊成政府取消丁權,便可見普羅大眾對此政策相當反感。


丁權制度無疑造成城鄉矛盾,加上香港土地極其珍貴,若繼續在土地上興建僅三層高的物業,絕對是超級浪費,筆者才會動議「要不取締丁權,要不興建丁廈」。


事實上,現時很多新界丁屋已僭建至四、五層高,有關當局一直視而不見,倒不如趁機將之納入正軌,只要原居民證明樓宇結構良好,並補足地價,便可變身丁廈。


至於未來的丁屋則應向高發展,有業內人士表示只要打好地基,搞好其他配套,丁廈理論上要起二、三十層樓高也不成問題,達致地盡其用,既可滿足原居民,亦可考慮將部分樓面撥作興建公營房屋,做到雙贏局面,促進社會和諧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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