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收地真係話咁易?
- landvoice
- Aug 6, 2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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阡陌

政府相當重視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公眾諮詢已超過3個月,奈何這場「土地大辯論」,最終只可以說是「雷聲大、雨點少」,專責小組一直希望可以凝聚共識,可惜至今社會聲音仍然是「各說各話」,各自堅持自己的建議,簡單一句,至今仍然有意見指出,只要政府肯引用「收回土地條例」來收地,土地不足的問題便可迎刃而解,但政府收地是否真係話咁易?
無可否認,根據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文件顯示,現時新界區已約有1300公頃棕地(泛指因農業活動衰落而改作其他用途的前農地),以及約1000公頃由私人發展商擁有的新界農地,換言之,如果政府出動尚方寶劍,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來收回棕地及發展商持有農地,來發展公營房屋,唔夠公屋的問題肯定可以得以紓緩。
當然表面來看,只要政府肯引用條例,應該可以輕鬆「絕殺」土地問題,但問題絕非講得咁易,首先「收回土地條例」是講咩?簡單而言,政府可以按「公眾利益」引用條例收回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,就算業權人唔同意都冇用。
當然政府過去亦有引用條例來收回土地起公屋、建鐵路,不過實際上過去幾年收回土地相當有限,加加埋埋10公頃都唔夠。在2013、2014同2015年,政府總共只收回5.592公頃土地,用嚟興建公共房屋同社區設施,連三分之一個維園都唔夠呀!
幾年內只收得幾公頃土地,係政府有權唔用,定有權唔敢用,相信大家亦明白,如果政府動不動就引用條例收回土地,到時肯定會引發一連串的政治爭拗及司法覆核,相信大家還記得,九年前的菜園村事件、以至兩年前的元朗橫洲事件,兩宗個案都是收回土地條例,但最終引發社會衝突以至政治爭拗,整體社會也要付上代價。
政府收地並非話咁易,首先現時棕地上的作業涵蓋不同類型的經濟活動,當中有不少行業、市民,依靠棕地作業為生,政府在考慮發展棕地時,必須考慮賠償及重置問題,以免打擊某些行業的發展。如果話收就收,肯定整體社會也難得安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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