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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盤源是偽命題!

  • Writer: landvoice
    landvoice
  • Aug 23, 2018
  • 2 min read

高尼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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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上圖片

早前有地產代理,推出標榜「真盤源」的計劃,希望可以改變一下行內陋習,更表明估計在現時市場上約16萬個放盤中,當中應該只有約1萬個盤屬於已獲得業主書面委託的實盤,看起上來好像在行內推行「實盤制」是新鮮事,地產代理監管局(EAA)更對於有關計劃表示歡迎,但想深一層EAA的回應確實令人大惑不解,其實所謂真盤源早已是法例規定,將作為專業代理應有的責任視為新鮮事,確實感到汗顏。


真盤、實盤、一盤一放,其實有關的規定早已經在地產代理監管局在97年成立時已列明,根據香港法例第511章<地產代理條例>中的附屬法例C,亦即是<地產代理常規(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)規例>,行內統稱「常規規例」,當中第6條條款已列明,在接受出售或出租有關的住宅物業的指出後七個工作天內,或是在該物業的出售或出租而作廣告之前,持牌地產代理需與有關業主簽訂地產代理協議。


換言之,法例早已規定,所有放盤在委託七日內,或是發放廣告前,必須獲業主書面委託並簽署相關地產代理協議,因此所有放盤已必須為實盤,其實假盤應該早已杜絕。只是過去行業一直出現「上有政策、下有對策」,以至有不少代理嘗試以假盤、影子盤、以至已沒有有效委託的逾期盤,甚或是一盤多放,以求增加盤源,最終令市況嚴重失真。


因此想真一層,今次EAA的回應,情況猶如一位屢勸不改的頑劣學生,過去多次犯校規,但今日突然宣布日後會改過,作為老師的回應,應該是「聽其言、觀其行」,當然老師亦會慶幸這名頑劣學生終於肯改過,但最終仍要密切留意學生的一舉一動。


再者實盤制是否完全「行不通」,答案當然「不是」,筆者亦相信行內亦有不少從規蹈矩的地產代理,要令「校規」得以全行遵守,一方面需要加強教育,另一方面自然需要加強罰則,對於一些經常刊登沒有委託的假盤代理必須嚴懲,否則真盤源可能只是偽命題,行內代理仍然「上有政策、下有對策」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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