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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不取締丁權 要不興建丁廈

  • Writer: landvoice
    landvoice
  • Aug 23, 2018
  • 2 min read

李心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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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上圖片

有「長洲覆核王」之稱的郭卓堅,年前司法覆核挑戰丁權,要求取消新界原居民享有丁權的權利。高等法院上星期提訊,將於年底進行聆訊。


筆者及直系家屬並非新界原居民,但對丁權總算有一點點認識。丁權是年滿十八歲的男性香港原居民,每人一生有一次權利無需繳付地價,興建一庭不多於三層、每層面積不超過七百平方呎的丁屋。


鄉議局曾經在00年估計,擁有丁權人士約廿四萬人,但在過去四十年批出的丁屋不到四萬間,其中一大原因是香港土地有限,很多原居民其實有權沒地;不少原居民眼見得物無所用,選擇了踩界的「套丁」或「賣丁」,從政府角度而言,無疑損害了庫房的收益。


丁權問題是一個計時炸彈,過往制定相關政策的官員一直未有正視這極度複雜,而且利益龐大的問題。既然刻下香港在覓地建屋議題上進行大辯論,筆者在此大膽建議,現屆政府趁機處理這盪手山芋。


由此社會對房屋及土地需求殷切,筆者的立場是「要不取締丁權,要不興建丁廈」。一旦沒有了丁權,令男性原居民沒有了特權,肯定受普羅大眾歡迎,至少解決了對女性的歧視;很多人更認為移居海外的新界原居民男性也自動擁有丁權,對大多數香港人也欠公道。


假若丁權制度延續下去,在土地上僅興建三層高的物業,絕對是浪費資源。早前鄉議局主劉業強建議向高發展,將興建丁屋改為發展層數更高的「丁廈」,既可滿足原居民,亦可考慮將部分樓面撥作興建公營房屋,達致雙贏局面,促進社會和諧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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